自由竞争是浪费资源吗?
文 风灵
反对自由市场的一大理由就是市场上的竞争者是分散的、盲目的,他们只看得到自己眼前所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因此经常会重复投资,导致生产过剩,甚至引发经济危机。而如果由掌控全局的决策者来制定统一的生产计划,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了。
初看来,这似乎很有道理。我们经常会看到,小区附近短短的一条小街上,就有好几家小超市、小饭馆、蛋糕店、水果店等。它们出售的商品大体相似,价格也差不多,为了争夺有限的消费者,不得不在一些细枝末节上竞争,比如说制作醒目的招牌、印刷花里胡哨的宣传单、或者时不时地搞一些噱头大于实际的促销活动等。这些难道不是浪费宝贵的人力物力吗?而且,总会有店家在竞争中败下阵来,不得不倒闭关门,所有的相关投入就打了水漂。如果我们能够按照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只建一家商店和一家饭馆,销售所有必需的东西,数量不多也不少,价格不高也不低,岂不是更好吗?对于更大的经济体而言似乎也是如此。造船、造飞机、造汽车、火车、各种机械……何必有那么多厂家呢?各种产品只要一家工厂,按照实际需要生产不就行了吗?
的确,如果我们能够知道与生产和消费相关的各种信息,这就是最好的安排。而且,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竞争的理论也支持这一点。主流新古典以完全竞争为基础的均衡模型,就是建立在市场参与者知晓所有相关信息,或者至少能以合理的成本获得相关信息的前提之上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需要无数卖家和买家的分散决策呢?在同样的前提下,集中决策明显交易成本更低,因此更有效率。
那么,市场机制或者说自由竞争到底还有没有意义,还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在事实上,某经济体中可用的知识总量“绝不会以集中或整合的形式存在,而仅仅是不完全且时常互相冲突的知识的分散化碎片,这些知识由各自分离的全部个体所掌握。”因此,社会的经济问题,“……是一个知识利用的问题,而这些知识就其总体而言,对任何人都不是给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以集中计划来安排生产,即使在形式上可能,也无法真正充分地利用各种分散的有用信息,生产必然是无效率甚至是混乱的。而要解决分散知识的利用问题,或许不完美但几乎是唯一的方法就是自由竞争。
经济主体决定参与到竞争过程中,恰恰是因为他掌握一些不为旁人所知的生产或经营信息。在老蛋糕店旁边新开一家蛋糕店,不是因为店主掌握的信息和原来的蛋糕店主一样,而是他认为自己拥有或者发现了一些不同的知识,这些知识能够为他带来(潜在)的利润机会。这就像世界上有很多小说家、画家,他们不是靠创作与别人相同的作品来竞争,要与众不同才有可能获得竞争优势。
竞争激励分散且独立的参与者发现和利用自身所独有的知识,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竞争也能检验哪些知识才是有价值的。那些能够纠正市场上原本存在的不完善,以更低的成本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家,就能够实现利润,超越竞争对手,成为市场上的赢家。他们所利用的这些分散的知识就是有价值的,而且会通过竞争不断扩散,形成一个均衡化的过程。而那些判断错误的企业家,就会产生亏损,在竞争中落败。正如哈耶克所说:“竞争使人们对什么是最好的和什么是最便宜的这两个问题形成了自己的看法;而且也正是因为竞争,人们有可能知道的各种可能性和机会才至少会与他们事实上所知道的一样多。”
如果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失败,他的投资确实就成了一种浪费,这当然是一种遗憾。但是,这是我们发现并筛选出有价值信息所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与供求相关的信息绝不是给定的,我们只能通过不断试错来判断其有用性。同时,这也顺理成章要求私有产权制度。私有产权制度会提供谨慎进行事前计算以及根据反馈事后矫正的激励,把可能的错误和浪费控制在经济体能够容忍的范围之内。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既然经济主体是凭借自身独有的知识参与竞争,那么,完全知识的假设其实是消灭了竞争,因为经济主体已经失去了进行竞争的手段。因此,主流新古典的“完全竞争市场”应该是“完全无竞争市场”。实际上,这种市场完全符合消除竞争的中央计划的要求。
本文首发《深圳特区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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